我校入选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语言文字推广应用类)创建单位

  • 2026.10.26

  • 来源:教务处
  • 作者:朱梦颖、莫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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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语言文字推广应用类)创建工作的通知》,公布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语言文字推广应用类)创建名单,学校成功入选,为云南省4所入选高校之一,同时也是州市唯一入选高校。

本次创建由教育部统筹,坚持以立德树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任务,聚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发展,着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范式。项目分为培育建设期和评估验收期,接下来,学校将严格对照高等学校示范校认定指标体系,扎实推进各项创建任务。

自2020年获批全国首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以来,我校持续深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工作,建强语言文字工作队伍,高质量完成国家语委、省语委十余项专项培训任务,常态化开展“推普助力乡村振兴”“中华经典诵读”等品牌活动。学校还自主开发爨体书法字库,建设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云南省华文教育基地、东南亚研究中心等多个省级平台,持续凝练“师范底色、区域特色、爨文化推广”三大核心优势,形成“语言文字推广人才培养—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华文化传承与创新—中华文化南亚东南亚传播”一体化的“曲师模式”,多项工作获学习强国、中国教育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宣传推介,不断聚力打造语言文字创新应用高地。

学校将以此次入选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语言文字推广应用类)创建单位为新起点,严格对标《高等学校示范校认定指标体系框架(试行)》抓好示范校创建,充分发挥示范校和全国首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持续深化语言文字育人实践,力争产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志性成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助力教育强国建设贡献曲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