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曲靖师范学院人事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
实施方案
根据《曲靖师范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和《曲靖师范学院内设科级机构及科级职数核定方案》有关规定,为做好人事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的原则
在人事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
二、选拔任用职位
本次竞聘上岗的职位共3个,均为正科级岗位,具体职位为:
(一)人事科 科长1名
(二)综合科 科长1名
(三)工资福利科 科长1名
三、选拔任用范围
人事处科级干部在全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中选拔任用。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有胜任岗位工作的分析与决策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以及相应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学校事业发展甘于奉献,做出实绩;
3、具有民主作风和凝聚能力,恪守职责,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二)任职资格
1、根据院党字〔2013〕1号号文件规定,公开竞聘人事处科长职务的,必须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1)现任正科级干部;
(2)在副科级职位上任职2年(含2年)以上;
(3)本科毕业工作3年(含3年)以上;
(4)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2年(含2年)以上;
(5)博士研究生毕业工作1年(含1年)以上。
2、新选聘的科级干部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五、方法和程序
选拔任用方法:人事处三个科级干部岗位的选拔任用全部采用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
竞争上岗的程序为:公布实施方案、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竞聘陈述、组织考察、决定任用。
(一)公布实施方案(2月23日)
(二)个人报名(
凡符合本方案规定的范围、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每人只可报一个岗位。在报名过程中,允许报名人员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调整所报职位。为形成有效竞争,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须在2人以上,达不到2人以上的,不列入此次竞争上岗范围。每个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2人以上的,科级职位的产生采用民主推荐方式选拔任用。
(三)资格审查(
人事处按照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在校园网人事处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四)竞聘陈述,回答问题(
竞聘陈述时,竞争者重点就对岗位认识、自身优势以及对未来工作思路打算进行陈述。回答问题为结构化试题。评委组对竞争者的表现情况进行评分,现场公布平均得分。
(五)组织考察
根据竞聘者竞聘陈述和回答问题的得分,按职位与考察对象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竞聘职位的适应程度。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任人选。
(六)公示
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决定任用
公示期满后,报经学校党委审批后办理任职手续。
六、为确保此次竞争上岗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成立曲靖师范学院人事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有关选拔任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组织部、人事处相关负责人组成。
曲靖师范学院人事处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