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育发展研究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曲靖师范学院
教师教育发展研究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根据《曲靖师范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和《曲靖师范学院内设科级机构及科级职数核定方案》有关规定,为做好教师教育发展研究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的原则
在教师教育发展研究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
二、选拔任用职位
本次竞聘上岗的职位共2个,均为正科级岗位,具体职位为:
(一)教师教育发展研究院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级)
(二)教师教育发展研究院教育科学研究室主任1名(正科级)
三、选拔任用范围
教师教育发展研究院科级干部在全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中选拔任用。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有胜任岗位工作的分析与决策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以及相应的文化水平和教育科学、教师教育的专业知识;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学校事业发展甘于奉献,做出实绩;
3、具有民主作风和凝聚能力,恪守职责,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4、教师教育发展研究院教育科学研究室主任要具有较强的教育科学研究能力、主持过厅级以上科研项目。
(二)任职资格
根据院党字〔2013〕1号号文件规定,公开竞聘教师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科级职务的,必须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1)现任正科级干部;
(2)在副科级职位上任职2年(含2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方法和程序
选拔任用方法:教师教育发展研究院2个科级干部岗位的选拔任用全部采用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
竞争上岗的程序为:公布实施方案、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竞聘陈述、组织考察、决定任用。
(一)公布实施方案(3月7日)
(二)个人报名(3月8日-3月15日)
凡符合本方案规定的范围、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每人只可报一个岗位。在报名过程中,允许报名人员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调整所报职位。为形成有效竞争,每个职位的报名及符合资格条件人数须在3人以上,达不到3人以上的,不列入此次竞争上岗范围。每个职位报名及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达不到3人的,科级职位的产生采用民主推荐方式选拔任用。
(三)资格审查(3月25日)
教师教育发展研究院按照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在校园网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四)竞聘陈述,回答问题(4月10日)
竞聘陈述时,竞争者重点就对岗位认识、自身优势以及对未来工作思路打算进行陈述。回答问题为结构化试题。评委组对竞争者的表现情况进行评分,现场公布平均得分。
(五)组织考察
根据竞聘者竞聘陈述和回答问题的得分,按职位与考察对象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竞聘职位的适应程度。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任人选。
(六)公示
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决定任用
公示期满后,报经学校党委审批后办理任职手续。
六、为确保此次竞争上岗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成立曲靖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发展研究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有关选拔任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师教育发展研究院相关负责人组成。
曲靖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发展研究院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三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