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育学院学前教研室主任选拔、考察和聘任方案
教师教育学院学前教研室主任选拔、考察和聘任方案
根据《曲靖师范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和《曲靖师范学院内设科级机构及科级职数核定方案》有关规定,为做好教师教育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的原则
在教师教育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
二、选拔任用职位
本次选拔任用学前教研室主任职位1个,为正科级岗位。
三、选聘方式
面向全校公开选聘。
四、资格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贯彻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执行本学院的教学工作安排;
2、具有教育理论专业背景,承担过本科课程的教学工作;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工作热情,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开拓创新,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0岁以下;
5、为本校在岗教学人员,身体健康,能工作满一个聘期。
五、选聘程序
选聘的程序为: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竞聘陈述、组织考察、决定任用。
(一)公布实施方案(4月15日)
(二)个人报名(4月15日-4月17日)
凡符合本方案规定的范围、达到本方案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过程中,允许报名人员查询该职位报名情况。为形成有效竞争,报名且符合条件人数在3人(含)以上将采用竞争上岗方式进行,如达不到3人的,则该职位的产生采用民主推荐方式选拔任用。
(三)资格审查(4月18日)
按照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在校园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四)竞聘陈述,回答问题(4月19日)
竞聘陈述时,竞争者重点就对岗位认识、自身优势以及对未来工作思路打算进行陈述并回答问题。评委组对竞争者的表现情况进行评分,现场公布平均得分。
(五)组织考察
根据竞聘者竞聘陈述和回答问题的得分,按职位与考察对象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竞聘职位的适应程度。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任人选。
(六)公示
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决定任用
公示期满后,报经学校党委审批后办理任职手续。
六、为确保此次竞争上岗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成立曲靖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有关选拔任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工作。
教师教育学院党总支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