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师新闻”微博管理办法
“曲师新闻”微博管理办法
一、“曲师新闻”微博(微博地址)是曲靖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主办的校园新闻微博。
二、“曲师新闻”微博将及时发布学校最新动态、展示学校发展成就、彰显学校发展特色、凝聚校友力量,努力办成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了解学校、关注学校的重要平台,办成展示学校形象、加强对外交流与沟通的“重要窗口”。
三、“曲师新闻”微博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配合党委宣传部注册和建设,并向相关管理机构办理微博认证手续,最后交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内容维护。
四、“曲师新闻”微博由党委宣传部指定专人负责,同时聘请教师和学生组成微博管理小组负责日常工作,轮流对微博实行24小时监控,发现评论中有违法及有损学校声誉的信息,及时向部长汇报,妥善处理。
五、“曲师新闻”微博管理员发布、转载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信息,不得发布涉密信息。
六、“曲师新闻”微博管理小组每天须发布1条以上信息,每月须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发布2条以上信息。管理员发布的信息,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重要信息须首先拟定信息内容(文字与图片),报经部长审核、签发后方可发布。
七、“曲师新闻”微博发布信息范围包括:工作宣传、重要事项公布、学校动态发布;学校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等;经校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要发布或者转发的其他信息。
八、校内各单位如需在“曲师新闻”微博上发布信息,需向党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党委宣传部审核,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九、“曲师新闻”微博用户(粉丝)应严格遵守国家信息发布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在微博上发布、传播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信息,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曲靖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