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师范学院商务房对外招租邀请公告

  • 2016.07.19

  • 来源: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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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师范学院商务房对外招租邀请公告

一、招租方及招租项目

招租(出租)方:曲靖师范学院

招租项目:新校区商务房(房屋)和环东校区商务房商铺(房屋)。

二、招租项目概况

详见附件1《新校区商务房商铺分布明细及面积、竞标底价》和附件2《环东校区商务房商铺分布明细及面积、竞标底价》。

三、招租项目租赁期限

招租项目租赁期为三年

四、招标方式

项目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投标,并以竞价投标的方式进行。

五、招租项目使用规定

1、承租方不得经营餐饮业。

2、禁止从事影响教学及周围生活秩序的经营项目(如:经营或变相经营卡拉OK厅、麻将、网吧、电子游戏、歌舞厅等)。

3、承租方必须接受出租方的监督管理,执行出租方的有关规定,一律不准销售白酒(新校区商务房商铺)。

4、承租方经营副食、水果的须再与出租方签订一份《校园商业网点经营户食品安全生产责任书》。

5、未经出租方书面允许承租方不得超范围经营或擅自扩大经营区域。

6、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从事商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承租方所提供的商品及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格。

 7、租赁期间,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更不得用房屋作抵押。

8、承租方必须遵纪守法,遵守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并办理相关证照。若违法经营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处罚一切由承租方独立承担。

9、承租方必须自觉做好承租房屋内部及门前屋后的安全、卫生保洁工作。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只限法人或自然人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或团体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自然人,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无犯罪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拟承租商铺的情况。

4、投标人报名投标时提供法人及身份证明等文件复印件,并提供拟承租商铺所从事的商业经营项目计划书(每个投标人享有三次(选择商铺)权利,每个商铺须单独提交密封项目计划书)。

、竞价投标办法

1投标,投标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并出示法人及身份证明等文件原件交由招租方验证。

2、投标人投标前须缴纳投标信誉保证金(1万元)。投标人如无中标,将现场数退还信誉保证金。若中标,投标信誉保证金转为租赁信誉保证金或冲抵房屋租金。中标后若反悔,信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投标人身份无误并按时缴纳投标信誉保证金的,招租方发放竞价号牌。

4、每个投标人投标同一校区商务房商铺,享有三次(选择商铺)竞价投标权。

5、每个投标人投标同一校区商务房商铺,如有一间商铺竞价中标,就不得再投标其他间商铺。

6、投标人竞价投标首次报价金额不能低于该商铺的竞标底价,每次竞价报价增加金额不能少于100元。

7投标人竞价报出最终报价(无人再举牌报价)后,主持人连续重复2次该报价,若无人再竞价,主持人重复第三次后该价为最终报价。

7、竞价报价以投标人最终报价高者为中标人,但在同等价位上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8、招标结束,如无异议,中标人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时,承租方向招租方缴纳租赁信誉保证金和首期房屋年租金。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7月26日上午9:00-10:00前,逾期递交者不予接收。

竞价开始时间:2016年7月26日上午10:00

地点:曲靖师范学院学生会堂南楼101室

附件1:新校区商务房商铺分布明细及面积、竞标底价.docx

附件2:环东校区商务房商铺分布明细及面积、竞标底价.docx

附件3:房屋租赁合同.docx

                                                                             曲靖师范学院商务用房招租领导小组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