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科级干部补选工作方案

  • 2016.09.12

  • 来源:经济与管理学院
  • 点击次数:


经济与管理学院科级干部补选工作方案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曲靖师范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曲靖师范学院科级机构设置及科级干部职数配置方案》、《曲靖师范学院2016年新一轮科级干部选聘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新一轮科级干部任职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就经济与管理学院科级干部补选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聘任用科级干部的原则

在经济与管理学院科级干部补选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竞争上岗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成立经济与管理学院科级干部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有关选聘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工作。

三、竞聘岗位

1.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主任1名

2.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四、选聘范围

在全校范围内具备任职资格及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选聘。

五、选聘人选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胜任岗位工作的分析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以及相应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学校事业发展甘于奉献,做出实绩。

3.具有民主作风和凝聚能力,恪守职责,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资格

1.首次选聘副科级职务的,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首次选聘正科职务的,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选聘副科级职务的,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工作2年(含2年)以上;

(2)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工作1年(含1年)以上。

3.选聘正科级职务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副科级职位上任职2年(含2年)以上;

(2)本科毕业工作3年(含3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2年(含2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工作1年(含1年)以上。

4.上述年龄、履职年限计算截止到2016年9月16日。

六、选聘方式及程序

(一)选聘方式

经济与管理学院科级职务人员采用公开竞争上岗方式选聘,具备资格及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报名表见附件)。

(二)选聘程序

1.报名。全校范围内凡具备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请于9月16日下午18:00前将纸质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报经济与管理学院104办公室(包刚老师处),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审查。经济与管理学院科级干部选聘工作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9月19日下午,经济与管理学院将在校园网、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公布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

3.组织演讲和民主测评。9月21日,经济与管理学院科级干部选聘工作小组邀请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评委,组织竞聘演讲并同时开展民主测评工作。

4.确定考察对象。9月22日上午,经济与管理学院科级干部选聘工作小组召开会议,根据竞聘演讲评分结果和民主测评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在校园网、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发布考察预告。

5.组织考察。9月23日,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

6.公示、审批及聘任。经济与管理学院科级干部选聘工作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纪检部门意见及其一贯表现进行综合研判,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校园网、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对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报人事处备案后,办理聘任手续。

七、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曲靖师范学院2016年新一轮科级干部选聘工作实施方案》(曲师党字[2016]47号)文件第六条“有关要求”中的相关规定。        

八、有关要求

请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要求拟定竞聘演讲稿,演讲时间每人控制在10分钟以内。

附件:经济与管理学院科级干部选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经济与管理学院科级干部选聘报名登记表.doc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