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师范学院环东、古城校区商铺对外招租(二次)邀请公告

  • 201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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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师范学院环东、古城校区商铺对外招租(二次)邀请公告

 

一、招租项目

招租项目:环东、古城校区商铺(房屋

二、招租项目概况

详见附件1《环东、古城校区商铺分布明细及面积、竞标底价》。

三、招租项目租赁期限

招租项目租赁期为三年

四、招租方式

项目向社会进行公开招,并以三轮书面竞价投标的方式进行。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要求及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投标人属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核对原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无犯罪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拟承租商铺的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拟承租商铺所从事的商业经营项目计划书(每个商铺须单独提交密封项目计划书)。

5、投标人认为对自己竞租有利的其他资料。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租项目使用规定:

1、承租方不得从事影响周围生活秩序的经营项目。

2、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更不得用房屋作抵押。

3、未经出租方书面允许,承租方不得超出商业经营项目计划书范围经营、改变经营项目或擅自扩大经营区域。

4、承租方经营副食、水果的须再与出租方签订一份《校园商业网点经营户食品安全生产责任书》。

5、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从事商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承租方必须接受出租方的监督管理,执行出租方的有关规定。

6、承租方必须遵纪守法,遵守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并办理相关证照。若违法经营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处罚一切由承租方独立承担。

7、承租方必须自觉做好承租房屋内部及门前屋后的安全、卫生保洁工作。

、投标办法

1投标,法人必须亲自到场,并出示法人及身份证明等文件原件交由招租方验证。

2、投标人投标前须缴纳投标信誉保证金(5万元)。投标人如无中标,将现场数退还信誉保证金。若中标,投标信誉保证金转为租赁信誉保证金或冲抵房屋租金。中标后若反悔,信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投标人身份无误并按时缴纳投标信誉保证金的,招租方工作人员发放竞价报价表。

4、每个投标人投标同一校区商铺,享有一次(选择商铺)竞价投标权。商铺可按间(套)竞价,也可整栋竞价。

5、投标人竞价投标首次报价金额不能低于该商铺的竞标底价,每次竞价报价增加金额不能少于500元。

6、投标人竞价投标采用三轮书面报价方式,每一轮报价均由主持人现场公布,以第三轮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 但在同等价位上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7、招标结束,如无异议,中标人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时,承租方向招租方缴纳租赁信誉保证金和首期房屋年租金。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12月20日9:00-17:30(节假日照休)

报名地点:曲靖师范学院行政办公楼200室

九、竞价时间及地点

竞价时间:2016年12月21日下午 3:00,逾期者不予接收。

    竞价地点:学生会堂南楼第一会议室

 

附件1

附件1:环东、古城校区房屋分布明细及面积、竞标底价.doc

附件2

附件2:房屋租赁合同.doc

 

 

曲靖师范学院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