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师范学院人文学院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选聘公告

  • 2017.10.11

  • 来源: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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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师范学院人文学院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选聘公告


为做好曲靖师范学院人文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根据《曲靖师范学院科级机构设置及科级干部职数配置方案》等文件精神和《曲靖师范学院2016年新一轮科级干部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干部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此次干部选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人文学院干部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任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工作。

二、选聘人选

人文学院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三、选拔任用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

四、选拔任用范围

在全校在职教职工中选聘。

五、选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胜任岗位工作的分析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以及相应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学校事业发展甘于奉献,做出实绩。

(三)具有民主作风和凝聚能力,恪守职责,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四)选聘人员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首次选聘副科级职务的,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选聘副科级职务的,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工作2年(含2年)以上;

(2)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工作1年(含1年)以上。

六、选聘方式及程序

(一)选聘方式

采用公开选聘上岗方式,具备资格及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报名表见附件)。

(二)选聘程序

1.报名。全校范围内凡具备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请于10月17日下午18: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交至人文学院办公室马映琼老师处(教学楼115办公室,电话:0874-89986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审查。10月18日人文学院干部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校园网首页公布。

3.组织演讲和民主测评。10月26日下午,人文学院干部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邀请相关同志组成评委,组织竞聘演讲并同时开展民主测评工作。

4.确定考察对象。10月27日,人文学院干部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根据竞聘演讲评分结果和民主测评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在校园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

5.组织考察。11月6日,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

6.公示、审批及聘任。人文学院干部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纪检部门意见及其一贯表现进行综合研判,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校园网首页对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报人事处备案后,办理聘任手续。

七、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曲靖师范学院2016年新一轮科级干部选聘工作实施方案》(曲师党字[2016]47号)文件第六条“有关要求”中的相关规定。

八、有关要求

请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要求拟定竞聘演讲稿,演讲时间每人控制在10分钟以内。

附件:人文学院科级干部选聘报名登记表

报名登记表.docx


曲靖师范学院人文学院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