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全洪涛主持召开实习实训大楼及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会议

  • 2024.04.19
  • 作者:杨佳 责编:罗丹 审核:宋仕彦


  • 来源: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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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下午,校长全洪涛主持召开实习实训大楼及信息化建设等12项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本次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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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校长全洪涛传达了4月12日省属高校主要领导警示教育大会暨巡视约谈交办会的会议精神。全洪涛指出,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和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单位在基本建设项目完工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并及时开展决算审计工作。全洪涛强调,过去两年是学校近十年来建设投入最大的两年,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有着重要作用,通过审计认真深入查找问题,开展自检自纠和整改落实,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学校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工作。

会议要求,与会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查找和准备各项审计所需材料,积极支持和配合完成本次审计工作。会议强调,学校委托开展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正独立开展审计工作,提供较高质量的审计结果报告。

审计处为与会各部门送达了审计通知,并对开展本次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作了详细安排和补充说明,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学校财务处、审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基建处、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