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积极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活动
提升建设水平 巩固建设成果
学校积极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建设成果,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向更高层次,学校党委4月15日作出决定,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力争在2011年把我校建设成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同时,根据中央文明委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提出了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高校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担负着传承文明的重要使命,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对于凝聚师生力量,提高师生素质,振奋师生精神,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推动学校顺利实现 “强本申硕创建综合大学”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办好人民满意高等教育的重要体现和全面提升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内在要求。
方案提出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目标和任务。其总体工作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开展创建活动,整体提升学校文明程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提高师生思想道德素质,增强学校办学实力,使学校各项工作进入西部同类院校前列,成为曲靖市精神文明和先进文化的重要窗口;力争在2011年成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再通过2—3年的努力,争取跨入全国文明单位行列。
为实现总体工作目标,按照全国文明单位评选六条标准,方案提出,要重点落实好以下五项工作任务,即推进理论武装工作,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校师生;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师生思想道德素质;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培育校园文明风尚;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不断丰富文明创建的内涵;围绕基础文明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为做好全国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方案还对创建工作职责任务进行了分解和细化。学校党委要求,要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调整充实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保障创建工作顺利进行,为创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坚持学校党委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是各单位应在经费中安排一定的精神文明建设经费,以保证本单位文明创建活动的正常开展。四是严格落实创建工作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将创建工作分解细化,明确职责任务、工作重点和有关要求。五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纪委、党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力度。六是充分利用校园宣传媒体和校外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校内外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