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组织学生到区阳光小学见习

  • 2011.10.17
  • 作者:夏国丽


  • 来源: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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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组织学生到区阳光小学见习

 

828930日,政法学院组织2008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8名同学,到麒麟区阳光小学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专业见习。副院长李克艳对见习工作提出要求,8名同学以代课的方式参加见习。

代课期间,8名同学认真负责,积极努力,他们以准老师的身份,分别担任一年级至三年级的数学教师,其中2名同学还担任一年级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每天负责学校常规教学工作和学生的日常管理。见习结束后,8名同学得到学校和家长的一致好评,并被学校评为“教育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