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师范学院风味特色美食餐饮服务招租公告

  • 2018.08.28
  • 作者:张志宝


  • 来源: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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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师范学院风味特色美食餐饮服务招租公告

为了充实、完善校园餐饮服务,提高经营服务档次,满足师生多层次就餐需求,学校拟对芳香园食堂二楼风味特色美食餐厅7个档口进行公开招租,热忱欢迎有实力、有资质、从事过相关行业,具有丰富的管理、经营经验的单位或个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内容:

芳香苑二楼特色美食餐厅本次招租档口为1号、5号、6号、7号、8号、9号、11号档口,档口面积28-66平方米,各档口水、电均铺设到位,后作设备设施由承租人配备,餐厅可同时容纳600人左右就餐。

二、经营范围:

主要引进具有地方特色的美食餐饮,一个档口一个特色,风味特色美食经营内容不重复。

三、经营期限:

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则合同终止)

四、投标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工商、税务、食品生产等有效证件齐全。有经营特色餐饮、特色小吃范围的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等;

3.具有在云南省内的社会餐饮或高校餐饮经营经验和良好信誉,经营餐饮业三年及以上,餐饮服务动态量化等级B级及以上,近三年内无重大违规和不良记录;

4.所要经营的餐饮项目具有特色;

5.每个投标人可报四个经营品种,中标后须按中标承诺品种经营;

6.每位投标人可报3个美食档口,但只能中标一个档口;

7.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本人到现场管理,不接受委托管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经营管理要求:

1.承租人不得将承租的特色美食档口转包或分包。

2.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工商、物价、食品监督等部门要求经营,档口销售食品必须接受上级和学校有关部门的监督。从业者必须有健康证,不得销售违规食品、过期及变质食品,确保食品价格合理、安全。承租人食品价格、质量、数量由学校指导确定(市场价90%以内),所经营食谱、价格等须由学校审定后执行。

3.承租人必须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保证经营活动有序、安全。

4.承租人必须遵守学校的相关制度,不得在经营场所之外和规定的经营时段外从事营业活动,不得扰乱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5.承租人自行承担美食档口内部的清洁卫生、安全工作等。

6.各档口经营所需的相关设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未经学校允许,承租人不得装修改造,更不得变动房屋结构。承包结束后除承租人自行添置的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外,一律不得进行拆除。

7.学校对各美食档口按营业额的10%收取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换及添置;用于餐厅公共卫生保洁人员工资、保洁人员劳保、卫生工具、洗涤用品等费用支出;用于调控学生食堂饭菜价格。

8.承租人自己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必须保证质量,接受学校管理部门检查,对于大宗常用的原材料、食品等按照学校定点供应办法管理。

9.师生用餐一律刷卡消费,不准收取现金,各营销点营业款按售饭系统刷卡统计额每10天兑现一次。

10.承租人及所聘用的员工,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承租人独立承担管理及用工等产生的一切责任。

11.承租人必须安全生产,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和防止用电、用气、用火安全事故发生。若有发生,一切法律责任及所有经济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12.档口全部财物的安全由承包人负责。

13.各档口在核定的指标内免收水电费,超出的水电费按照居民用标准由各承租人自理。

六、投标报名须知:

1.时间:2018年8月31日-2018年9月6日下午5:30前

2.地点:曲靖师范学院行政办公楼2楼200室

3.须提交的资料: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复印件及原件;健康证明原件;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经营餐饮业三年及以上经验证明材料;近三年内无重大违规和不良记录的证明材料。

5.投标时须提交所要经营项目的计划书一式5份(密封)。项目计划书包含个人及公司主要从事餐饮经营管理的经历、餐饮服务动态等级、经营理念、特色、拟竞标档口面积、拟经营项目的计划、打算等。

6.现场踏勘:自行踏勘现场

7.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竞标规则要求:

1.同一个档口具有三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餐饮服务投标人,由评审小组从投标人现场陈述情况、实力、特色、经营理念、提供的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判,最终以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承租人。

2.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5万元。

八、竞标程序:

1.学校组织后勤服务中心、学生处、工会、计划财务处、法律事务所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评审小组,根据项目需求情况以及餐饮服务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计划书等进行评审,学校纪检部门现场监督评审过程。

2.评审时间:2018年9月18日上午9:00

3.评审地点:第一会议室(学生会堂南楼101室)

4.谈判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审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按档口号及现场抽取的顺序号进行陈述。

(3)评审小组与餐饮服务投标人进行谈判。

(4)评审小组综合评分。

5.校园网公布风味特色美食档口评审结果。

九、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通过转账或刷卡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交纳地点:后勤服务中心

地    址:学生会堂南楼110室

联 系 人:刘 敏

联系方式:0874-8998683

2.投标保证金交纳标准为人民币5万元,招租人收到投标人交纳的保证金后开具收款收据。

3.已报名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自行放弃投标资格的,应在招标会之前书面通知招租人,招租人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在招标会现场提出放弃投标资格或竞得后提出放弃竞得资格的,招租人不退回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4.未中标的投标人,在招标结果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持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和相关身份证明,到原交纳保证金地点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手续。

5.中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凭交款收据办理退还(不计利息)手续。

履约保证金:

1.签订合同时,承租人须向学校交纳履约保证金,每个档口(营销点)交纳5万元,承租期满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如数退还。

2.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分租。一经发现转租、分租的,合同自动解除,除收回承租档口外,不退还承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十、合同解除规定:
 1.
经营期限内,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学校有权终止合同,结清所有费用后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如数退还。

2.合同期限内若承租人有意退出,可提前两个月申请,报经学校同意,终止合同并结清所有费用,履约保证金除扣除50%后,剩余的(不计息)如数退还。

3.若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约定,则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合同期内因非抗力因素造成的合同被迫终止,学校不承担补偿责任。

                                                                                               曲靖师范学院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