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日报:曲靖师院再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 2015.06.01
  • 作者:魏建功


  • 来源:曲靖日报
  • 点击次数:

曲靖日报:曲靖师院再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本报讯 近日,曲靖师院接到曲靖市文明办通知,经复查合格,中央文明委确认继续保留曲靖师院“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同时下发了相关通报,对曲靖师院自2011年获批“全国文明单位”以来,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效给予表彰。

曲靖师院2011年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几年来,学校紧密结合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立德树人”这个根本任务,着力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提升文明创建水平,坚持不懈开展校级文明单位、文明宿舍、平安和谐家庭等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及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和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校级文明单位占92.37%,千余间宿舍被命名为“文明宿舍”,120户家庭成为平安和谐家庭;学校 2012、2013年被评为省“志愿服务活动先进集体”,30名学生获“云南省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3名同学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珠源讲坛、道德讲堂、青年夜话、师生面对面、自立自强“十佳”大学生评选等精品文化活动成为助推师生成长发展的重要平台。文明创建为推动学校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思想保证、精神力量。

三年来,曲靖师院师生文明素质进一步提升。在学雷锋活动、志愿服务活动、道德讲堂建设、学习型单位建设、文明有礼培育、文明风尚传播、文化体育活动、参与帮扶共建、理论宣讲、优质服务、文明城市创建、科研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充分展示了高等学校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群众的高度肯定。

学校再次荣膺“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对学校以往精神文明建设的充分肯定,也将有力推动曲靖师院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水平。

 

新闻来源:《曲靖日报》2015年5月21日2版

网站链接:http://epaper.qjrb.cn/html/2015-05/21/content_4214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