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课程思政实践: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 2022.06.27
  • 作者:李克艳


  • 来源:教务处 法律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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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法律与公共管理学院《刑事诉讼法》课程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的法学本科14门核心课程之一。该课程历经15年建设,曾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一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等。2021年被遴选为“云南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课程思政团队由7名教学能力强的双师型教师团队组成。课程负责人李克艳老师曾获得曲靖师范学院优秀教师、红云红河园丁奖等荣誉称号。

《刑事诉讼法》课程思政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帮助学生了解刑事诉讼法律法规、掌握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深刻领悟正当程序的精神实质,理解刑事诉讼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间的动态平衡,从而增强程序法治意识,坚定社会主义法治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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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负责人组织学生参与法学实践。

由于课程具有较强的实践性特点,在培养和提升学生实践能力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一特点有助于在教学实践中实现思政教学理论与实际、显性教育与隐形教育的有效结合。

“三个引入”丰富课程思政的内容

将刑事诉讼研究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入课程;将经典案例引入课堂;将司法实务部门的专家引入课堂。在向学生讲授刑事二审程序时,通过对“于欢案”一审、二审判决结果的对比,分析总结二审程序的基本功能在于实现对当事人的权利救济,同时完成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从而帮助学生树立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在讲未成年人刑事特别程序时请实务专家到校用生动鲜活案例讲解,使学生深刻理解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感化”的刑事政策。通过三个引入,系统发掘、梳理与充实分散在各章节知识点中的课程思政元素与内涵,构建科学合理的刑事诉讼法课程思政教学体系。

“三个结合”提高课程思政的效率

教学内容:努力形成课程思政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有效结合;教学环节:强调线上MOOC、线下讲授的有效结合;教学方法:实现案例分析法+比较延伸法+图标串联法的有效结合。例如在讲到刑事再审程序时,通过学生自主研读“呼格吉勒图案”的再审判决书,引导学生自主归纳分析该案再审程序提起的原因及改判无罪的理由,认识到我国根据有错必纠、实事求是的原则,设计了不同于西方的刑事再审程序,最大限度实现了程序公正的价值目标。

“三个拓展”深化课程思政的效果

一是拓展课程思政教学的温度。努力形成并丰富刑事诉讼法课程思政“第二课堂”。组织学生开展典型案例分析报告会、模拟法庭、法治宣传、普法教育、基层法治人物访谈等实践活动,用自然贴切、有温度的方式实现预定的思政目标。引导学生深入社会实践、关注现实问题,培育学生经世济民、诚信服务、德法兼修的职业素养,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同向同行。

二是拓展思政学习的深度。积极引导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锻炼和培养学生形成初步的科研能力。课程建设期间,教师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与教师科研课题的前期调研工作,对学生的科研能力进行初步训练。同时鼓励学生通过自己的学习,在本课程所学内容的启发下,撰写毕业论文;参与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等活动。

三是拓展思政教学的广度。借助“全员、全程、全方位”的三全育人体系,拓展课程思政教学空间。对外与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曲靖市看守所、曲靖市强制戒毒所等单位进行良好合作。组织学生与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合作开展“北极星”手拉手帮教活动;参与地方政府、政法委组织的“平安社区综合创建”入户问卷调查;突出学生主体地位,营造思政教育的有效情境与氛围,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渗透到课程的学习实践中,从而完成对学生的能力培养与价值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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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实践:法治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