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人文学院教师莫菲菲被教育部、国家语委表彰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
根据《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表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校人文学院教师莫菲菲被授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称号。
今年5月10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大会暨2023年国家语委全体委员会议在京召开。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作视频讲话。怀进鹏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国普通话普及率超过80%,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国务院批准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以来的首次表彰,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我校教师莫菲菲2010年8月参加工作,曾担任我校人文学院汉语国际教育系主任,2019年起负责我校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日常建设工作。在学校党委和学校语委领导、指导下,带领团队深入偏远多民族地区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组织完成教育部、国家语委、省语委十余项培训项目,探索推普助力乡村振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路径。在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工作中,大力创新宣传方式,创建了“语暖爨乡”公众号,策划并组织大学生、中学生、小学生和幼儿录制《你们的模样》、《最可爱的人》、《青春》、《党是天空》等经典诵读视频,带领大学生进行直播助农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现代媒体技术在推广宣传中的作用,增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引领性和示范性。部分活动被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联播》、学习强国等媒体报道、转载,提升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辐射力和助力社会发展的效应。
在此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中,178个单位被授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称号,294名个人被授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称号。云南省共有6个单位被授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称号,9名个人被授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