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评选2010年度红云园丁奖和红河助学金

  • 2010.11.24
  • 作者:王文秋


  • 来源: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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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提供专项资金

我校评选2010年度红云园丁奖和红河助学金

 

为激励我校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激励我校全日制在校贫困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由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专项资金,学校于今年11月底,首先启动“红云园丁奖”的评选工作。

“红云园丁奖”评选范围为:凡在学校教学、管理、教学辅助和后勤服务部门工作满5年以上的教职工(工作实绩特别突出者可不受年限限制)均可参加评选。评选条件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学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成绩突出,且符合下列3个基本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均可申报:即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认真实施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素质教育,积极投身课程、教材改革和实验实践教学改革,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效突出,师德高尚,为师生和同行所公认;认真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得到所在学院和班级学生的好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所从事的工作受到学校及以上单位表彰或在部门年度履职考核中曾被评为优秀。评选名额为24名,其中在职教师17名,管理人员7名,每名奖金5000元。

“红河助学金”的评选范围和条件为:用于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在校学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除家庭经济困难外,要求申请的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体育锻炼等方面表现突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师生的公认和好评。该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

为做好“红云园丁奖”和“红河助学金”评选工作,学校成立了由院长周本贞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评审工作的组织、统筹、协调、管理和监督,解决资金使用中的重大事项。同时制定了“红云园丁奖”和“红河助学金”的管理办法(试行)和评选办法(试行),以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