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部署与泰国东方大学等校师生交流工作
我校部署与泰国东方大学等校师生交流工作
3月13日,我校召开和泰国东方大学等校师生交流项目工作协调会,安排部署交流项目中涉及的住宿、生活补助、教师课时费、外出考察与接送费用、翻译、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副校长李莉出席协调会,副校长浦虹主持会议。
据悉,去年12月,我校体育学院与泰国东方大学、泰国体育大学春梧里分校达成协议,在各自假期进行师生交流活动。协调会上,副校长李莉、浦虹对我校与泰国两所高校的师生交流活动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保证交流项目顺利进行,达到预期效果。
学生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后勤服务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保卫处、体育学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协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