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系列报道之十 :我校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 2016.11.21
  • 作者:谢景文


  • 来源: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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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系列报道之十:我校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往纵深推进,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近日,学校党委印发了《中共曲靖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机制。制定了《中共曲靖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该办法从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责任分工与责任追究、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三个方面,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约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明确了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方法,构建统筹推进、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四种形态工作落地见效;制定了《中共曲靖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约谈、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对约谈、函询、诫勉的具体情形、工作程序、工作要求进行了统一明确,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违纪必究、教育与惩戒并重,帮助领导干部养成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的良好作风,健全完善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违纪现象的发生。

二是健全完善纪检监察运行机制。制定了《中共曲靖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化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实施意见》,该意见从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强化队伍保障三个方面对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出了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纪检监察运行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完善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制定了《曲靖师范学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就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受理程序、办理方式以及问题线索的查办等作了具体要求,建立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工作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问题线索集体会审制度等工作制度。

三是健全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制定了《曲靖师范学院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对全校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工作职责、违法或违规履行工作职责、不当履行工作职责的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该办法旨在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大对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问责力度,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