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加强“五一”端午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
我校加强“五一”端午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
日前,学校纪委下发通知,重申“五一”端午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要求。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通知要求,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向中央看齐的一条基准线、警戒线、高压线;要强化教育引导,组织教职工学习党纪党规和中央纪委、省纪委近期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要认真查摆在纪律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从小处规范、从细处严起,动真碰硬解决突出问题。
二是重申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通知强调“十一个严禁”: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或电子红包等;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宴请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联谊活动;严禁党员干部和教师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学校纪委将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开展高频次、多方面明察暗访,对违规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一律公开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