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取得高校教授职称评审权
我校取得高校教授职称评审权
日前,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云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的通知》,文件批准我校2017年取得高校教授职称评审权,自2018年起可以组织开展教授职称评审工作。
此次教授职称评审权的取得,是在2016年取得副教授职称评审权的基础上,全校各部门积极参与、全体师生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体现,也是对学校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成果的高度认可,进一步增强了我校的办学实力和自主权。
学校将认真贯彻我省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精神,完善并出台我校职称评审条件和程序,进一步推进学校职称制度改革,发挥职称评价制度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改善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