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四届四次教代会暨三届二次工代会临时会议召开

  • 2018.07.11
  • 作者:盛立卫/文 学生记者叶志文/图


  • 来源: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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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四届四次教代会暨三届二次工代会临时会议召开

审议通过《曲靖师范学院教师职称评审实施细则》等三个文件


7月10日,我校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曲靖师范学院教师职称评审实施细则》等三个文件。党委书记李国疆主持会议并讲话,校长浦虹等在家校领导与全体教代会、工代会代表共213人参加。

会议审议通过了《曲靖师范学院教师职称评审实施细则》《曲靖师范学院辅导员申报评审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专业技术职称实施细则(试行)》《曲靖师范学院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和奖励办法》三个文件。代表们一致认为,《曲靖师范学院教师职称评审实施细则》《曲靖师范学院辅导员申报评审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专业技术职称实施细则(试行)》两个文件符合国家和云南省有关教师职务评聘的政策规定,符合曲靖师范学院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曲靖师范学院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和奖励办法》适应高校学术发展趋势,符合曲靖师范学院教师学术发展需要。会议期间,代表们对三个文件中的部分具体规定提出了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李国疆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梳理与会代表针对上述三个文件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分析研判,充分采纳其有中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三个文件,尽快提交党委审议后印发执行,引导和激励全体教师追求卓越、开拓前进,为建设特色鲜明的区域性高水平大学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号召,全体教职工要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增强“主人翁”意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有为、开拓创新,为建设特色鲜明的区域性高水平大学增添新的动力和活力。

会上,人事处处长丁晓冬对《曲靖师范学院教师职称评审实施细则》《曲靖师范学院辅导员申报评审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专业技术职称实施细则(试行)》作了说明,科技处处长何琼对《曲靖师范学院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和奖励办法》作了说明。



我校四届四次教代会暨三届二次工代会临时会议召开



李国疆主持会议并讲话



代表团讨论



主席团会议



人事处处长丁晓冬、科技处处长何琼对文件作说明



各代表组组长汇报讨论情况



各代表组组长汇报讨论情况



表决通过《曲靖师范学院教师职称评审实施细则》等三个文件